期貨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(試行)
發布人:經紀業務部
發布日期:2017-06-30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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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貨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(試行)
為加強投資者保護,進一步完善期貨行業自律規則體系,引導期貨經營機構開展投資者適當性管理,根據中國證監會《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的要求,中國期貨業協會(以下簡稱“協會”)制定了《期貨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指引》)。該自律規則經第四屆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(臨時)審議通過,現予發布。
具體請查看以下附件:中期協相關負責人就《期貨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》答記者問2017.6.28